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公务员充实市直党政机关,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经研究,决定从市直机关拿出部分岗位在全市基层单位遴选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宜春市所辖基层单位工作两年以上、担任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已经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历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3月2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3月2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遴选的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调配等所有环节。
3、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报考者须具备职位所要求专业的对应学历(学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11年12月30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考。
4、具有2周年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宜春市所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5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交流或转任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三、实施步骤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配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可按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电话报名的方式进行,并需经单位同意、组织推荐。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至4月5日。
1、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2、现场报名。详见附件1的联系方式。
3、单位同意、组织推荐。报考人员须填好《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盖章后报送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应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负责地审核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同意其报考的,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加盖公章。